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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4.第四十三章 相思未相负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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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傅侗文安排吃西餐,是为安抚失去双亲的少女培德。

    但由于言语不通,气氛并不算太好。

    不到六点时,三人回到礼和里的公寓。

    谭庆项和万安关了上下三层楼的灯,独独留了厨房的灯,两人难得不和傅侗文吃饭,去虹口踩场附近买了食材回来,自己做。那里每天有许多的屠户、农民和渔民去出售自己的货品,比别处新鲜不少。

    于是,德国少女培德见到谭庆项的第一面,就是他穿着围裙,一手黑剪刀,一手开膛破肚的大黄鱼。这几日在隔离区里,两人电话通过几回,培德获知的是他是个留洋的医学博士,精通多国语言,三十岁上下正是男人最有魅力的样子。

    嗯现在嘛,培德腼腆地用手比了比两人的身高,绿色眼睛里难得有了笑,父母病逝后还是头一回。

    “这孩子”谭庆项胸闷,接着收拾大黄鱼。

    厨房过于逼仄,容得下培德就容不下万安,硬挤着也不像样。

    万安识相得很,腾了地方给两人交谈。

    “沈小姐,”万安在厨房门口,对沈奚热络招呼着,“是要喝点什么?咖啡?茶?还是别的?”傅侗文替沈奚脱下外衣,递给万安:“去泡一壶茶。”

    “是要最好的吗?一定是要最好的。”万安殷勤地自问自答。

    傅侗文摘下帽子,扣到万安脑袋上:“今日话倒是多。”

    “那是自然。”

    沈奚忽然被他拉起手,众目睽睽下,上了楼。

    这公寓楼梯窄,两人无法并肩走,于是乎,是他在前,她在后,落了半步。一楼的灯悬在厨房门外的白墙上,把人影照到墙壁上,无形被放大数倍。

    沈奚想到自己住在这儿的时候,不敢接交好友,连邻居也尽量少打交道。这里三层楼的小公寓,外加上楼顶的小天台,就是日常她独自活动的天地。那时也想过,傅侗文说要来上海接他,自然会有关于未来同居的联想

    “周先生呢?”她到二楼,察觉曾经周礼巡住的房间是空着的。

    “该到北京了,”他说,“正好那间房给培德住。”

    “这么快就走了?”她遗憾没能告别。

    傅侗文同她进房,从抽屉里拿出火车票:“我是打算要陪他一道北上的,外交总长那里需要一个引荐人。”

    沈奚注意到车票的日期:“那你为什么没走?”

    “这是在明知故问?”他笑。

    她支吾:“引荐给外交总长,是很要紧的事。”

    “我打了份电报,托付给了徐品汇。就是那日在广和楼,你见过的那位徐家四少。”

    是那个人。她记起来:“他这两年输了多少家产了?”

    傅侗文睨她,含着笑:“你倒对他记得清楚。”

    “你的朋友当然记得牢,难得认识几个。”

    他道:“我以为你不喜欢热闹,你若想见,日后有的是机会。”

    日后?在如此简单的词里,她听出了情意绵绵。

    待不多时,万安送茶上来。

    傅侗文吩咐他:“今夜别再来扰了。”

    “晓得的。”万安笑答。

    沈奚立在书架前,在翻他带来的书,心窝里乱跳着,翻去下一页。

    自己也没说要住在这儿的。

    傅侗文倒茶喝。

    “我看他们的闲谈的氛围很好,”沈奚惦记楼下的女孩,“谭庆项真是讨女孩喜欢的人。就是可惜苏小姐”

    “苏磬给我二哥做了妾,你最好不要在他面前再提。”

    “难怪。”她醒悟。

    她的朋友不多,和谭庆项倒因为共同守着傅侗文身上的秘密,走得比寻常人都要近,虽是交心的朋友了。当年在纽约公寓里初次见谭庆项,他被一帮公子哥调侃,沈奚就看出他在那帮人眼里是朋友、同学,却难以更近半步,只因为出身相差太远。

    只有傅侗文拿他当自己人。

    后来怎么都不会想到,自己到北京城时见到的第一个女孩,就是他的心上人。胭脂巷里的头牌姑娘,终究爱的还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吗?沈奚想到傅侗文给谭庆项在这场爱情里的评价是“首饰匣子,送银元的凯子”,再想到楼下一手黑剪刀,一手大黄鱼的老实男人,为这个好友的情路唏嘘。

    “那天他说母亲逼他结婚,要我介绍个合适的护士给他,我还让他再试试苏小姐那里。早知如此,就不说了。”

    “庆项的话你也信?”

    为何不能信?

    他撂下茶杯,到书架边上,倚在那,从她手里抽出书:“他父亲是个裁缝,母亲很早去世了。”“他是骗我的?”沈奚诧异。

    书本敲上她的头:“这天下,谁人不骗人,谁人不受骗?”

    “我没骗过人。”

    傅侗文咳嗽着,是有意的。

    “我在认真和你说。”

    傅侗文瞧她的眉眼和脸。记忆里的她是鹅蛋脸,嘴唇嫣红,经不得调戏,一弄就脸红。现在的她瘦了,食指刮刮她脸,肉感全无。

    好好地说着谭庆项,他却动起手脚来。

    傅侗文把书插回去,脸靠近她,暧昧地和她脸挨上脸:“当年在胭脂巷莳花馆,你说要给苏磬诊病?可是真的?”他声音放低了,几乎悄然,“央央再仔细想一想?”

    屋外头,叮叮当当地电车过去。

    她心虚,讷讷地说:“那是情非得已。”

    “好一个——情非得已。”他意味深长。

    “是要怪你的”她回想,“你高烧到那种程度了,还要装没有病。要不是谭先生想了这个法子,我还以为你不愿见我最后一面。”

    “假若真是真是最后一面,我想留给你的,自然是最好的样子,”他道,“总不见得要三哥在你面前哭,是不是?”

    “谁要你哭我是要你日后有病痛,有为难的事情,都能对我说。”

    他笑:“逢人叫苦,那是三岁孩子。”

    “我说不过你,”她认输,郁郁道,“谭先生都能骗人,我以后都不敢信你们了。”

    他笑意更深:“他骗你的事情,你也要算到我头上?三哥这回是真冤枉。”

    沈奚辩不过他,从来都辩不过。

    她气得笑,笑着推他,一来二去,被他按到书架上亲起来。

    起先是亲着玩闹,可当沈奚丝丝缕缕的长发顺着他的衬衫领口钻进去,那就是穿心过肺,在引诱他了。傅侗文抱她上了床,把屋里的灯都灭掉,留下床头一盏磨砂玻璃的壁灯。那灯罩上是欧式雕纹,深浅不一的鹅黄染了杂色,以至落在他脸上的光也变幻莫测。

    “以后都在一起,好不好?”他低声问。

    傅侗文的性情总让人捉摸不定,可她能分辨出其中的细微差别。他以男女合欢来开玩笑,那都是没当真,是做给外人看、外人听的。当他要想要动真格的,偏偏不爱说笑。

    他问出这话,就是在征询是否要发生关系了。

    她心窝里乱跳着,不吭声。

    他笑。

    她初历,难免想得严重。傅侗文耐着性子亲吻她,同她厮磨。数次尝试,都因为她过于惧怕的反应停下了。最后他不得已,下床去找水喝,人再回来,却安静了。

    两人平躺在床上,沈奚悄悄地望着天花板。他不会睡了吧?

    “我在上海那几年,还没有电车。”他忽然说,是听到外边有电车驶过。

    原来还没睡。

    她等了会。他怎么不说了?

    又一辆电车叮叮当当驶过霞飞路时,他翻过身来,亲她的嘴唇。也许是刚刚有了一阵休息,沈奚没来及再度紧张,他已经沉默着突破了阻碍。他舔她紧咬着的牙齿,沈奚喉咙口被火烧般地,慢慢地、被动地随着他的节奏动起来。

    ***

    四点钟时,她醒了。

    意外地,傅侗文不在身边。

    她从沙发上捡起自己的衣裙,穿戴整齐后,打开壁灯,开了门。

    楼下灯全灭了,但能听到隐隐的说话声。

    这么晚了,能有什么事吗?

    深夜穿自己的高跟鞋下楼,怕会踩出声响,扰了休息的人。沈奚找到他的拖鞋,勉强穿上下楼。一楼的房门是闭合的,但显然,里头的人发现了有人来了。

    门从内打开,能看到房间里的沙发上、椅子上坐着不少人,粗略看出去就有六七位先生,傅侗文披着西装外衣,在众人当中坐着。

    他没想到沈奚会这时候睡醒,惊讶了一瞬后,笑着说:“这位是沈小姐,我的未婚妻。”

    傅三公子刚在北京城丢了上一位未婚妻,辜家的幼薇小姐,却从未有人听说他在上海订了婚。大家都错愕着,纷纷立身而起,对沈奚微颔首欠身,打招呼。

    “这不是”其中有位戴眼镜的先生认真瞧沈奚的容貌,“在纽约的那位沈小姐吗?庆项,是那位吗?”

    “就是她。”谭庆项端着个咖啡杯,倚在厨房门边回答。

    那男人笑起来:“那可是老相识了,沈小姐,你可还记得我?当年逼谭庆项对你吻手礼的人,正是在下。”

    沈奚有了点印象。

    “傅兄,看来你是真把‘自家人’变成‘自家人’了,”那男人深夜谈正经事,谈到头疼欲裂,难得有个消遣的话题,自然不放过,“沈小姐,当年我问你的问题,今日你可方便告诉我了?当年,你是如何和三爷认识的?”

    沈奚仍和过去一般,不擅应付这些公子哥的调侃。况且此时她只穿着长裙拖鞋,站在楼梯上,要下不下地正尴尬。

    “诸位,诸位,我不得不多说一句。这可不是三爷在上海偶遇的佳人,这桩姻缘要从宣统三年说起——”

    傅侗文把手里的钢笔扣上笔帽,在手里颠了颠,作势砸他。

    对方笑着躲闪。

    “你们先谈,我去去就来。”他离开他们。

    沈奚也轻对众人颔首,算是告辞,掉转头先一步上了楼。

    傅侗文跟上她的脚步。

    两人一先一后进了房,沈奚没防备,被他从身后抱住,推着退着,摔到了沙发里。

    “你别,还疼呢”她躲躲闪闪。

    “还可以吗?刚刚三哥和你?”他笑。

    其实是逗她的,初经,怎么也要让她修养几日才好。

    “嗯”她含糊着,“挺好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感觉,很是不错。”

    “”沈奚觉得这对话好熟悉。

    第一次接吻?是了,那时他就厚颜无耻地问了这几句。

    沈奚枕在沙发扶手上头,蜷着身子,在他怀里头,手指还在无意识地拨弄他衬衫的纽扣。刚有了实质男女关系,原来是这样的心境,瞧他哪里都是好的,哪怕盯着他的手指瞧,瞧上十二个时辰都不厌。如他昔日所言,是恨不得两人的身子长在一起,分不开。

    分开了就不得劲。

    显然傅侗文也喜欢抱她,他和沈奚的心情有所差别,更多了“失而复得”的心情,尤其是她在医院的这几日,他无法静心去做别的事。这公寓里的东西他都重新翻看了一回,找她在这里留下的痕迹,以此来感受她等自己的日夜。

    傅侗文的眼睛在她面前,亮得像个少年。

    沈奚抿嘴笑,摸了摸他的眼睫毛,指腹轻轻地拨弄着它们。

    他笑,捉她的手,低头亲。

    亲完却蹙眉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?”她奇怪。

    “你手上有一种——奇怪的味道。”他耳语。

    沈奚怔了怔,红了脸,猜测着是什么,自己闻。

    分明是消过毒的药水味,她在隔离区那么久,这种气味怕要几日才能消散。偏他有意误导,神色暗昧,骗她往巫山**、鱼游春水的地方去想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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